关于爱情 (二)
我觉得爱情是荒唐的, 是不合逻辑的, 是没有固定的方程式的, 是无法选择的.
有人说, 当你的目光无法离开一个人的时候, 那你已经爱上他了. 我不认为如此. 这样的感觉很多时候只是一种短暂性的眷恋.
也有人说, 爱情嘛, 该是细水长流, 那才会天长地久. 如果, 连一开始的砰然心跳也没有的话, 无可奈何的遗憾会偷偷地渗入所谓的爱情里吗? 或者该说, 那还算是爱情吗?
记得有次曾这样地告诉位好朋友, “我们能够选择结婚对象, 但却没办法选择该爱上的人.” 是的, 有些事是可以避免的. 不过, 在避免的过程中不是也已成认了事实的真相?
如果婚姻只是生活与圣洁的综合, 只有感情却没有爱情, 这样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