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ne 03, 2006

关于爱情 (二)

我觉得爱情是荒唐的, 是不合逻辑的, 是没有固定的方程式的, 是无法选择的.

有人说, 当你的目光无法离开一个人的时候, 那你已经爱上他了. 我不认为如此. 这样的感觉很多时候只是一种短暂性的眷恋.

也有人说, 爱情嘛, 该是细水长流, 那才会天长地久. 如果, 连一开始的砰然心跳也没有的话, 无可奈何的遗憾会偷偷地渗入所谓的爱情里吗? 或者该说, 那还算是爱情吗?

记得有次曾这样地告诉位好朋友, “我们能够选择结婚对象, 但却没办法选择该爱上的人.” 是的, 有些事是可以避免的. 不过, 在避免的过程中不是也已成认了事实的真相?

如果婚姻只是生活与圣洁的综合, 只有感情却没有爱情, 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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